報考溫州商學院“三位一體”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具備以下條件:
1.已經參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;
2.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(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均為P等及以上);
3.學考科目均須合格。
溫州商學院“三位一體”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“公正、公平、公開”原則。嚴格執(zhí)行教育部、衛(wèi)生部、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(fā)的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。
綜合測試入圍考生須參加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考,考生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。志愿填報納入我省普通高校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統(tǒng)一填報,考生須在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溫州商學院志愿,所填報專業(yè)(類)須和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(yè)(類)一致,否則無效。
溫州商學院按各專業(yè)(類)招生計劃數1: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,并根據各專業(yè)(類)考生志愿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(yōu)錄取。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,則按單項成績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,單項成績順序排列依次為:綜合素質測試成績、高考總分(同分則按照高考位次號排序)、學業(yè)水平測試成績。若仍相同,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(yōu)良的,在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錄取。